系统里加班时长清清楚楚,发薪却只有底薪加少量补贴。仲裁时考勤会先被员工拿来用。企业要么把考勤变成能解释的制度,要么按制度把钱付对。
考勤数据会被当作工时证据
钉钉、门禁和定位记录,只要企业自己在用,就很难在仲裁时说“那不算数”。要抗辩加班,应证明存在审批制度且员工未按制度申报。
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的,应有审批和公示,不能只在内部口头说“销售岗位都这样”。
工资结构要写清哪些项目包含加班
约定较高标准工时工资并明确包含加班费的,条款应具体、员工应知情,且实际发放对得上。用“已包含一切”一句话打包,风险很高。
调休应在制度里写期限和安排方式,并留下调休记录。只在群里说下月调,等于没处理。
发现长期未付加班,先评估补差还是改制度
一刀切改成不打卡,可能引发更大争议。更稳妥的是收紧加班审批、对已发生部分协商结算,并保证以后数据与发放一致。
人事、财务和业务负责人要看同一套工时口径。三套口径并存,仲裁会选对企业更不利的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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