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表用于把零散的财产信息整理成法院能够识别和核查的线索。重点不是罗列“对方可能有钱”,而是写清财产类别、权利主体、识别信息、所在地或协助单位、权属依据、当前状态与证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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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X适合打印提交和内部会签,XLSX适合持续更新、分类筛选。第一行是虚构示例,展示应收账款线索的填写粒度;正式提交前请删除示例并逐项核实。
可记录的线索类型
常见项目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机器设备、库存、应收账款、股权、知识产权收益、网络平台账户以及正在履行的项目款。仅知道开户行、项目名称或交易对手时,也可据实填写为待核实方向,但推测不等于已经确认的权属事实。
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员工的个人财产不当然属于公司财产。提出追加被执行人、撤销权或其他责任主张时,需要另行核对实体和程序条件。
使用步骤
从合同、发票、付款流水、公开登记、已知经营场所和生效文书中提取可识别信息;记录来源、核实日期和当前状态;再对应填写希望法院采取的查询、冻结、查封或扣留措施。重复线索合并编号,已经处置、存在优先权或权属争议的情况单列说明。
申请执行前可使用执行路径与材料清单核对材料和期限;执行和解后再度违约,可查看执行和解违约后的恢复执行路径;证据编号建议与企业催收证据目录保持一致。
信息取得边界
不得通过购买、骗取、侵入系统等非法方式取得银行、通信、住宿或个人身份信息。表格应设置访问权限,提交法院前复核无关个人信息是否需要遮蔽。无法确认的内容标注“待核实”,为提高查控概率夸大或虚构线索,会削弱线索的可用性。
按保全和执行阶段选择提交路径
尚未起诉、发现资产异常时,先查看财产转移线索与保全准备,并核对诉前与诉中保全的区别。本表用于整理线索,不替代保全申请、担保或债权证据。
已经进入执行但没有查到财产的,可按执行财产排查与终本后跟进补充核查结果。对外应收款应注明到期日、结算状态及第三人异议,仅因存在项目名称就填成可立即执行的确定债权并不妥当。
股东责任线索与公司财产分别整理
发现股东个人房产或银行账户时,不应直接标为公司可执行财产。先按公司欠款与股东责任边界核对责任依据,再看追加股东的条件与材料选择程序。出资、注销承诺和财产混同材料单独编号,注明待证明事项;是否可以对个人财产采取措施,应以相应法律依据及法院审查为准。
说明:本站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法律适用、时效、管辖和证据判断应结合完整事实判断。法律法规会修订,请以现行有效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