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劳动争议交叉时,不能把所有问题放进一个程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确认和解除争议,适用路径不同。
先确认劳动关系
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可能先发生确认劳动关系争议。工资、考勤、工作证、社保、管理记录和证人证言都可能证明劳动关系。
劳务、承揽、外包和劳动关系要结合人格从属性、经济从属性和组织从属性判断。
工伤认定是行政程序
是否属于工伤,通常先由社保行政部门认定。对认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劳动仲裁主要处理工伤待遇、停工留薪期工资、解除后待遇等劳动争议。
解除处理要谨慎
员工工伤期间涉及医疗期、停工留薪期和伤残待遇,企业单方解除风险较高。
应先核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员工岗位安排,再处理劳动关系。
本文仅为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相关事项前,建议提供具体材料文件,由律师确认适用路径和风险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