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工具 · 时效自检

选择请求类型和起算事实,核验时效口径

覆盖普通民事债权、劳动争议、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以及申请执行时效的一般规则。填写起算日后,可粗算理论届满日;中断、中止和最长保护期只作说明。

选择类型后显示一般时效

时效是否届满、何时中断或中止、是否适用特殊起算,必须结合完整事实和证据判断。本工具不认定请求是否成立,也不保证法院或仲裁机构采纳某一起算日。

主要依据:《民法典》第188条、第194条、第195条、第594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民事诉讼法》第250条。

计算文书送达后的截止日 · 查看程序一般期限

普通民事时效和劳动仲裁时效有什么不同?

普通民事债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最长保护期通常为二十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的,不受这一年限制,但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

发过催款函是不是一定中断时效?

主张权利可能导致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但函件是否送达、内容是否构成有效主张、之后是否再次起算,都要看证据。不能只因发出过一份函件,就认为时效问题已经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