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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纠纷不能只拿一份代持协议下结论。谁出资、为什么登记在他人名下、谁实际行使股东权利,以及公司和其他股东是否知情,往往同样重要。

按三条线整理证据

第一条是资金线:出资和后续投入从哪里来;第二条是协议线:代持、分红、退出和费用怎样约定;第三条是权利行使线:谁参与表决、取得分红、接收公司信息或对外自称股东。

先明确诉求,再决定程序

要求返还投资款、确认代持关系、办理显名、转让股权或追究擅自处分责任,需要的证据和当事人范围不同。还应核对公司章程、股权变动、出资期限以及其他股东可能提出的意见。

境外材料不要最后才补

授权委托书、身份文件及境外形成的关键证据,应按实际受理机关要求办理证明和翻译。若涉及和解、处分股权或代收款项,授权中应明确权限和限制,避免程序推进后因权限不足再次补件。

本文提供一般性实务信息,不代替律师根据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