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和服务现场常靠签证单加量。结算时甲方说项目经理没章、没授权。签证能不能算进结算,要看授权、履行惯性和签证内容是否具体。
先找授权,再看履行习惯
招标文件、合同附件或进场通知里,如果把项目经理列为现场代表,并长期按他的签证付款或继续施工,事后一概否认会很困难。
如果合同写明现场签证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或指定邮箱确认,而实际只有个人签字,主张全部计入会有缺口。按单核对哪些已被履行或已被进度款覆盖。
签证单本身要写得像一份变更
应有工作内容、数量、时间和原因,最好附现场照片或联系单。只写“按现场实际情况增加一笔”,结算争议时几乎无法计价。
口头叫人加班、临时改点,补签证要在合理时间内做成书面。拖到竣工结算再补一批,真实性最先被打问号。
己方项目经理对外签字同样要收口
承包方自己的现场负责人乱签减免、承诺工期,也可能被对方拿来用。授权范围、签证流程和章的使用应写进内部规定并真正执行。
已经形成的签证,按“有授权、已履行、能计价”三类分开整理,不要在结算书里一笔打包。
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前,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