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约定完不成业绩就补偿。写成现金,公司或创始人要拿出真金白银;写成股权,涉及估值、稀释和决议。两种写法的履行和风险完全不同。
先看补偿义务人是公司还是股东
由公司对投资人补偿,可能涉及抽逃、违规减资或损害债权人。由创始股东补偿,看的是个人履行能力和担保。主体写错,条款可能履行不能。
业绩口径、审计机构和异议程序应事先锁定。否则先吵一年“到底完成没有”。
股权补偿要预留决议和估值
如何计价、是否回购、工商如何变更、其他股东是否配合,都应写进协议。只写“以股权补偿”,到时没有股可过。
现金补偿要写付款时间和逾期利息,并评估是否需要分期或设质押。
未完成时先对账,再谈调整
按约定出一份业绩对照表,双方确认差额。能协商调整目标或延期的,签补充协议,不要靠口头“明年补上”。
已经诉讼的,请求应与条款类型一致:该要钱的要钱,该过户的过户,不要在庭上改请求基础。
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前,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