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账上常见“股东往来”。钱进来时没说清楚,后面分红、股权比例、公司欠债或股东退出,都会卡在这笔款到底是出资、借款还是抽逃。
进账时就要留下一致的意思表示
同一笔款,银行回单、财务记账、股东会决议和章程记载对不上,事后各执一词。如果是出资,应有认缴或实缴安排、股权比例变化和会计科目处理;如果是借款,应有利率、期限、还款来源和是否需要决议。
不要用“先转到公司应急,以后再看怎么算”这种口头安排。公司一旦对外负债,这笔钱的性质会影响债权人能主张什么,也会影响股东自己能不能拿回去。
借款和抽逃不要混在一笔循环里
股东把出资打进来,很快又以便条、报销或关联交易转走,可能被审查是否抽逃出资。真实的股东借款应当有合理用途、审批和还款计划,不能把公司账户当成股东个人钱包。
公司向股东还款时,还要看现金流、是否损害债权人利益、以及其他股东是否知情。一人公司和家族企业尤其容易在这里出问题,因为决策和收款的人往往是同一批人。
退出和清算前先把往来拆开
股权转让、减资、解散清算前,应列出每笔股东往来的时间、金额、凭证和当时的决议。能证明是借款的,按债权债务处理;能证明是出资的,按股权规则处理;对不上的,不要在转让协议里用一句“双方结清”带过。
处理这类问题,优先整理银行流水、凭证和当时的微信沟通,而不是先改报表口径。口径可以后调,原始资金流向调不了。
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前,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