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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起诉不是把合同交给法院就够了。法院通常会审查合同是否成立并生效、各方如何履行、哪一方违约、损失如何计算以及请求是否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先证明合同关系

书面合同、订单、报价单、邮件、微信确认、盖章扫描件、补充协议和实际履行记录,都可能证明合同关系成立。没有正式盖章的,也要看双方是否已经履行并接受履行。

合同主体、签署人权限、管辖或仲裁条款、付款条件和解除条款,应作为第一组材料单独核对。

履行和违约要对应

交付、验收、付款、催告、整改、拒收、质量异议、逾期记录等证据,要能说明双方各自履行到哪一步,以及违约发生在什么节点。

主张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返还款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对应的证据并不相同,起诉前应先明确请求。

损失和执行也要提前考虑

损失计算表应列明本金、违约金、利息、替代交易差价、维修费用、仓储费用等依据。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还可能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金额较大或对方经营异常的,应同步评估财产保全和执行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