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遇到争议后,先谈判还是先发律师函,没有统一答案。关键是先明确目标:要回款、要继续合作、要解除合同,还是要为诉讼铺垫证据。
证据不足时先补材料
合同、订单、交付、验收、对账、催告和对方承诺不完整时,贸然发函可能暴露弱点。应先把关键事实固定好。
紧急情形要先控风险
如果对方转移财产、接近诉讼时效、货物可能灭失或证据可能消失,应优先评估保全、证据固定和诉讼仲裁。
本文仅为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相关事项前,建议提供具体材料文件,由律师确认适用路径和风险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