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图方便,三枚章一把钥匙。对外可能被认定公司管理不善,对内很难分清是谁盖的。分章是管理,也是以后追责的前提。
对外,公司很难用“那是他偷盖的”一推了之
相对人看到的是公司的章。内部保管混乱,更难证明相对人知道越权。先看合同有没有被履行、款项有没有进公司。
电子章和实体章要同等管理。管理员密码写在公共电脑上,和章随便放在前台没有本质区别。
对内,没有用印台账就没有追责基础
每次用印应有审批、文件版本和归还记录。没有台账,职务侵占、越权担保都很难指向具体行为人。
财务章与人名章、U盾分开保管。同一人既能做账又能支付,出了缺口很难解释内部控制。
先做最低限度的分离
至少公章与财务章分开,合同章设定金额上限。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离职当天完成移交清单。
已经发生的不明用印,按文件列出相对人、金额和是否履行,再决定追认、协商还是报警、起诉。
本文仅作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前,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