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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其中新增的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规制,为中小企业处理超长账期、明显不合理付款条件提供了新的合规和投诉视角。

不是所有欠款都能走不正当竞争

该法第十五条的核心不是把所有拖欠款项都变成不正当竞争案件,而是规制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资金、技术、交易渠道、行业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地位,要求中小企业接受明显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并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投诉要说明优势地位、条件和拖欠事实

因此,中小企业准备投诉或维权时,不能只证明“对方欠钱”,还要尽量说明三层事实:对方是否属于大型企业等具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付款期限、付款条件或违约责任是否明显不合理;拖欠行为是否已经实际发生,并对中小企业经营造成影响。

普通欠款仍以民事追索为主

材料上,应准备合同、订单、交付验收材料、对账记录、发票、催款记录、对方要求接受不合理账期或背靠背付款条件的证据,以及己方中小企业身份材料。若仅是普通合同欠款纠纷,诉讼、仲裁、调解、支付令等民事路径仍然是主要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