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辩状(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要素表格式)收录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25年5月28日印发的示范文本(法〔2025〕82号),自2025年7月14日起供当事人选用。未使用该文本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仍由法院受理。同栏目保留2016年当事人参考样式。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答辩涉及的合同、履行和往来记录,可对照纠纷材料清单归类。
民事答辩状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
|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 本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 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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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案由 | ||||
| 当事人信息 | |||||
| 答辩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身份:船舶所有人□ 光船承租人□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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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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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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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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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外资情况: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 其他形式 无□ 身份:船舶所有人□ 光船承租人□ 其他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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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 1. 对碰撞船舶情况有无 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2. 对责任认定情况有无 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3. 有无提交《海事事故 调查表》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4. 对船舶价值损失及利 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5. 对船舶修理损失及利 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6. 对船载货物损失及利 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7. 对船上财物损失及利 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8. 对救助费损失及利息 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9. 对沉船勘查、打捞、 清除及设置沉船标志 费用损失及利息有无 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0. 对拖航费用损失及 利息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1. 对 本 航 次 租 金 或 运费损失及利息有无 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2. 对船期损失及利息 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3. 对共同海损分摊损 失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4. 对其他合理费用的 损失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5. 对人身伤亡损失有 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16. 有无设立海事赔偿 责任限制基金 | 无□ 有□ |
| 17. 答辩依据 | (法律规定) |
| 18.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 容(可另附页) | |
| 19.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
答辩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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