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撤回特别程序申请,提交申请书。文首列明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请求事项。
撤回特别程序申请的时间,影响法院是否继续审理,日期记录见文书截止日。
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撤回……的申请。
事实和理由:
关于……(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年××月××日你院已立案。
……(写明撤回申请的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制定,供申请人撤回特别程序申请用。
2.本样式适用于各种特别程序案由。
申请书的说明援引《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这些条号出自2016年公布该样式时的文本,2021年和2023年修正后的条号已有变化。
说明:本站为一般性法律信息,不构成对个案的法律意见。法律适用、时效、管辖和证据判断应结合完整事实判断。法律法规会修订,请以现行有效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