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面有利润,大股东以发展为由不分。小股东直接起诉要分红,常被挡在“尚未作出分配决议”这一关。先分清是决议问题还是滥用权利问题。
一般路径是先形成或推翻决议
没有分配决议,法院直接判决按比例付钱的空间有限。应先提议召开股东会,或针对不分配决议寻求救济。
大股东利用控制地位过度提取报酬、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可能构成滥用权利,但要有事实。
先把利润和流向算清楚
审计、关联交易和高管薪酬。只凭“感觉公司很赚钱”,支持不了请求。
知情权诉讼可以和分红争议配合,先拿到账。
章程预先写分配政策更省事
可约定达到条件应分配的比例或启动程序。没有政策,每年都靠吵架。
谈判时把分红和回购、退出一起谈,可能比单打分红更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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