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诉讼材料应围绕三个问题准备:你是不是股东、你是否依法提出请求、公司是否无正当理由拒绝。
股东资格材料
工商登记、股东名册、出资证明、股权转让协议、法院文书等,都可能证明股东资格。
隐名股东或股东资格有争议的,可能需要先解决资格确认问题。
书面请求和送达
请求应写清查阅资料范围、查阅目的、查阅方式和联系人。查阅会计账簿通常要说明目的。
应保存邮寄、签收、邮件、微信或其他送达证据。
公司拒绝证据
公司书面拒绝、逾期不回复、口头拒绝录音或实际阻挠记录,都可作为起诉依据。
起诉请求应列明具体查阅资料,不宜只写“要求查阅全部资料”。
本文仅为一般法律信息提示,不替代律师结合完整材料作出的个案判断。具体处理相关事项前,建议提供具体材料文件,由律师确认适用路径和风险边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