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标着初级农产品的商品,包装和页面上使用了国家药品标准里的药品通用名,并写有治疗、缓解某类疾病的语句,却查不到药品批准文号。销售方称自己卖的是农产品,名称只是俗称。药品管理法上的假药包括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名称、包装或功能指向药品、又没有相应批准文号的,同样可能被按假药认定。本文只说明认定和责任,不涉及任何生产、改换包装或规避检查的做法。
某一具体商品是否违法,取决于它有没有相应的生产许可、标签和说明书如何标注、宣传是否含有治疗功能。这些事实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认定。民事判决里的赔偿,替代不了行政机关对假药的定性,也替代不了刑事案件里的认定。
非药品冒充药品落入假药情形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是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假药情形之一。商品本身按初级农产品生产、销售,标识和宣传却使用法定药品名称,使购买者把它当作药品,就和这一情形相对。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是另一情形,和「非药品冒充药品」所针对的对象不同。变质药品、成份与国家标准不符,也各自有独立的规定,不因贴了农产品标签就改变审查项目。
没有药品批准文号,而名称、包装、说明书或功能主治指向某一种药品的,监管实践中同样可能按假药处理。批准文号是否存在、是否与标注的名称一致,要以药监部门公开的注册信息核对。销售方自己印刷的编号代替不了注册信息。初级农产品可以合法销售的范围,到不了把它宣称为具有药品功能的程度。
虚假宣传与假药认定分别审查
2025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把没有治疗功能的农产品写成能够治疗疾病,可以构成这一条的虚假宣传。假药的行政认定和虚假宣传的竞争法评价可以同时存在,构成要件各自独立。没有被认定为假药的,宣传语句仍然可能因为引人误解而违反第九条。
第九条还禁止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帮助他人作虚假宣传。平台上的刷单和编造患者反馈,如果被用来支撑疗效说法,会和商品本身的标识问题叠在一起。民事上,受损害的合法药品企业可以依据虚假宣传或混淆主张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损失或获利的计算,仍然要有证据。对方后来被认定为假药,并不自动生成一个民事赔偿数字。
行政机关认定假药,依据的是生产许可、标签说明书和功效宣称。民事案件认定虚假宣传,依据的是宣传是否虚假或引人误解、以及竞争损害。两套认定可以并行,也可以一件先完成。药品企业保存页面和包装,是为了证明对方如何标示和宣传,不是为了复制对方的商品。任何改换名称、拆分包装或变换宣称以规避检查的做法,都不在证据固定的范围内,也不由本文说明。
民事索赔与行政处罚分别成立
合法药品的注册人如果证明自己的药品名称、包装被攀附,或者销售额因虚假疗效宣称受到影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法典上的侵权责任以权益受侵害和损害为前提。行政处罚、刑事立案和民事赔偿的证明标准、主管机关都不同。民事案件可以参考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对事实的认定,行政决定未作出时,法院仍根据民事证据判断不正当竞争或侵权是否成立。
企业发现市场上出现使用自己药品通用名的非药品时,保存的是在售页面、包装照片、订单和批准文号查询结果。仿制对方产品或改换其标识,不属于固定证据的方法。投诉和诉讼的官方入口可从法院与法律服务核对。
民事请求通常是停止使用药品名称和疗效宣称、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法院不代替药监部门颁发或撤销批准文号,批准文号的有无作为事实提交查询结果即可。商品如果同时使用了他人注册商标,商标侵权要按商标法单独判断,不因假药争议自动成立。刑事责任是否追究,由办案机关按犯罪构成决定。企业保存的页面和包装可以同时准备投诉材料,行政结论和民事结论各自作出。
监管部门是否立案、是否认定为假药,由该部门根据许可、标签和功效宣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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