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答辩状(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要素表格式)收录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25年5月28日印发的示范文本(法〔2025〕82号),自2025年7月14日起供当事人选用。未使用该文本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仍由法院受理。同栏目保留2016年当事人参考样式。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答辩涉及的合同、履行和往来记录,可对照纠纷材料清单归类。
行政答辩状
(商标申请驳回复审纠纷)
|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不填;对于本表中勾选项 可以在对应项打“ √ ”;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word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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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号 | 案由 | |||
| 当事人信息 | ||||
| 答辩人 (行政机关) |
名称: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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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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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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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 1. 引证商标的权利变化 情况 | 无此种情况□ 有此种情况□ 引证商标权利变化,是否对裁判结果有影响:是□ / 否□ 具体对商品类似、商标近似的影响: 简要说明: 【引 证 商 标 已 被 宣 告 无 效 】 引 证 商 标 于 年 月 日 在 全部 / 部分商品 / 服务上的注册均已被宣告无效(第 期商标公 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已被撤销】引证商标 因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在全部 / 部分核定使用商品 / 服务上的注册被撤销并已公告(第 期商标公 告, 年 月 日)。 【引证商标未续展】引证商标 因专用权期限届满未续展,已丧失商标专 用权,不再构成诉争商标申请注册的权利障碍。 【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引证商标 权利人 已于 年 月 日 被注销。(需提交引证商标权利人注销的相关工商档案材料)。 【引证商标被转让】引证商标于 年 月 日经核准由 转让 于 (第 期商标公告, 年 月 日)。 其他: |
| 2. 诉争商标现指定使用 商品 / 服务 | |
| 3. 引证商标现核定使用 商品 / 服务 | |
|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实 |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附件
被告证据清单
| 编号 | 页码 | 证据名称 | 证据来源 | 拟证明事项 |
| 1 | 第 号图形商标(申请 商标)档案 | |||
| 2 | 商标驳回通知书 | |||
| 3 | 原告在复审程序中提交的 材料 | |||
| 4 | 诉争商标及引证商标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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