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要素表格式)收录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25年5月28日印发的示范文本(法〔2025〕82号),自2025年7月14日起供当事人选用。未使用该文本的,符合立案条件的材料仍由法院受理。同栏目保留2016年当事人参考样式。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受理费,可先用诉讼费计算核对。
民事起诉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提起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 ”;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需填写文字较多时, 可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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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信息 | ||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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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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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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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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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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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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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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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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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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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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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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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社会服务机构□ |
职务: 联系电话: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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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 参股□) 民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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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诉讼请求 | |||
| (可完整表述诉讼请求;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 1.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 关系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主张确认合同无效□ 主张确认合同未成立□ 主张解除□ 主张撤销□ 主张继续履行□ 主张订立正式房屋买卖合同□ 具体主张: (例:确认合同无效 / 继续履行 / 解除合同 / 撤销 合同 / 否定某约定合同效力 / 要求订立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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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支付或返还购房款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具体主张:主张返还首付款□ / 定金□ / 已付款□ 主张支付欠付房款□ 主张支付违约金□或利息□ 主张赔偿损失□ 金额及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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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交付或返还房屋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主张交付房屋:是□ / 否□ 主张返还房屋:是□ / 否□ 主张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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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主张协助办理不动产登记:是□ / 否□ 主张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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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返还或承担中介服 务费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主张返还中介服务费:是□ / 否□ 主张被告承担中介服务费:是□ / 否□ 金额及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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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房屋质量损害赔偿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主张被告予以维修:是□ / 否□ 主张被告承担原告垫付的维修费:是□ / 否□ 金额及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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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解除担保贷款(按揭) 合同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具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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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鉴定及其他实现债权 的费用 | 无此问题□ 有此问题□ 请求委托鉴定:是□ / 否□ 费用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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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 是□ 否□ | |
| 10. 其他请求 | ||
| 11. 标的总额 | ||
| 约定管辖和诉前保全 | ||
| 1. 有无仲裁、法院管辖 约定 | 有□ 合同条款及内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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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是否已经诉前保全 | 是□ 保全法院: 保全时间: 保全案号: 否□ (如申请诉讼保全,请另行提交诉讼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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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与理由 | ||
|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 1. 涉 及 房 屋 买 卖 合 同 关系的基本情况 | 合同订立时间: 房屋性质:商品房□ 经济适用房□ 自建房□ 其他: 房屋位置: 房屋面积: 房屋单价: 总价: 房屋是否首次出售:是□ 否□ 是否为预售房:是□ 否□ 预售合同是否登记备案:是□ / 否□ 是否网签:是□ / 否□ 是否预告登记:是□ / 否□ 订立的合同性质:本约□ / 预约□ 是否已向被告发出解除 / 撤销合同的通知:是□(通知到达对方时间)否□ 解除 / 撤销事由: |
| 2. 购房款支付情况 | 支付方式:按揭贷款□ 支付现金□ 以房抵债□ 其他: 已支付 / 欠付购房款数额: 是否已支付定金:是□ (定金数额 )/ 否□ 是否包含精装修:是□ / 否□ 合同有关购房款支付的约定: 其他事由: |
| 3. 房屋交付情况 | 是否已经实际交付:是□ / 否□ 是否存在房屋面积差:是□ / 否□ 是否包含车位或车库:是□ / 否□ 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 |
| 4. 房 屋 登 记 手 续 办 理 情况 | 是否已经取得首次登记:是□ / 否□ 是否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是□ / 否□ 是否约定逾期办证违约金: 具体计算标准: |
| 5. 中介服务费情况 | 应返还□ / 承担□ 中介服务费的事由 |
| 6. 质 量 损 害 赔 偿 相 关 情况 | 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 属于可修复的质量问题□ 是否还在质保期内:是□ 否□ 是否存在修复行为:是□ 否□ 是否通知维修:是□ 否□ 赔偿数额: |
| 7. 是 否 签 订 担 保 贷 款 (按揭)合同 | 是□ 具体情况: 否□ |
| 8. 申 请 鉴 定 及 其 他 实 现债权费用的事实 | 是□ 具体情况: 否□ |
| 9. 请求依据 | 合同约定: 法律规定: |
| 10. 证据清单(可另附 页) |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将 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理、 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不 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解 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当 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强 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
具状人(签字、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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