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轩辕法律网Law2CN 法律资讯与工具平台

新规速览

深圳明确工业母机企业税收优惠清单申报安排:网上申请与材料报送分设期限

深圳公布2026年度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清单申报安排,网上申请须于9月15日前提交,材料须…

使用浏览器语音合成,无需上传正文。

深圳通知明确网上申请与材料报送的不同期限

2026年9月11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通知,部署2026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申报工作。通知所称清单涉及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须于9月15日前在指定信息填报系统提交申请,生成纸质文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于9月17日前通过EMS或中国邮政邮寄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处。

深圳通知依据工信部联通装函〔2026〕295号制定。该三部门通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成文日期为9月7日,发布日期为9月10日,并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已列入2025年清单、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须重新提交证明材料清单中第2、3、6、8、9项材料。

清单确认经过地方初核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资格复核,以及三部门联审等程序。两份通知均载明,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在系统查询入选结果;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

企业宜分别跟踪系统提交和材料报送进度

这次申报涉及系统填报、纸质文件生成、用章、佐证材料整理和寄送等环节。建议企业确定一名汇总负责人,将系统提交状态、文件版本、用章进度、电子材料准备情况、邮寄单号和收件核实情况列入办理记录,避免内部录入已经完成,正式申请或材料仍未提交。

企业可按实际岗位分工,由财务核对申报数据,业务或技术人员核对产品和业务说明,行政人员协调用章及寄送。系统回执、实际寄送的材料副本和物流记录宜一并保存,便于后续补正或说明提交过程。这些安排属于内部办理建议,并非通知额外规定的申报条件。

深圳通知使用“9月15日前”“9月17日前”的表述,正文未列明具体截止时刻,也未明确邮寄节点按寄出还是签收认定。临近节点办理的企业宜预留时间,并向主管部门确认具体口径,不宜自行认定截止日期当日深夜仍可提交,或仅凭快递揽收记录认定报送已经完成。

深圳的邮寄要求适用于当地报送。其他地区企业仍需核对所在地工信部门的材料接收安排。三部门通知要求地方部门于9月24日前报送初核通过名单,该日期属于部门办理节点,不能替代企业9月15日前提交网上申请的要求。

上年度入选企业仍需更新材料并跟踪本年度结果

上年度入选并不意味着本年度无需申请。企业宜从相应通知附件取得证明材料清单,逐项检查需要重新提交的材料,避免直接沿用去年文件包。中央通知中的证明材料清单为附件1,深圳通知中的对应清单为附件2;查阅时应以附件名称和内容对应,避免仅按编号取用。

材料复核可围绕主体、业务和数据展开:申报企业及所属分支机构信息与当前登记情况相互对应,产品和主营业务说明反映实际经营,财务数据与账册及申报记录一致。这些检查用于提高材料准确性,不能代替资格审查。两份通知均要求依据财税〔2023〕25号规定的企业条件及产品标准开展初核,企业名称中含有“机床”“数控”等字样,不能单独证明符合条件。

企业内部宜区分申请提交、补正、初核推荐与最终入选等状态,并保存对应记录。销售报价或年度预算需要考虑优惠因素时,财务宜说明所依据的资格状态,避免将尚待确认的优惠作为确定收益对外承诺。

办理前期加计抵减额计提时,建议先整理相关期间、计算依据和已计提记录,再结合清单结果及适用政策核对,防止重复计算。上年度入选企业还需关注本年度未入选时的停止享受节点,不能仅凭往年记录持续处理。

企业变更报告应与登记和税务管理同步安排

三部门通知第六项规定,清单有效期内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企业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地方工信部门报告。超过规定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部门不予受理,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6年度相关政策。深圳通知也列明了相应要求。

企业开展重组或登记变更时,宜将优惠资格的后续管理纳入交接事项,记录报告责任人、所需材料及完成日期,并将登记完成信息同步给财务和申报负责人。对于主营业务调整等具体情形,应结合实际情况向主管部门核对报告要求。上述期限针对清单有效期内的相关变更管理,不宜泛化为所有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的一般期限。

申报真实性也需要有记录可供核对。三部门通知规定,监管中发现企业以虚假信息申请列入清单的,须经联合核查和复核;对复核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取消享受政策资格,依法追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并在三年内不得申请享受本优惠政策。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协助申报时,宜保存数据来源及修改记录,并由掌握实际业务的人员确认材料内容。两份通知均要求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委托协助办理不能替代企业自身核实。

相关报道

广告AD

发现内容需要更新或纠正?

请通过平台联系方式提交具体页面、问题位置和可靠依据。我们会核验并保留实质修订记录。

联系编辑部